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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委党校建立校委会成员基层党校联系点制度
来源:
作者: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
时间:2018-05-10
10
2018-05
13:45

  为进一步强化对各区、县(市)委党校业务指导工作力度,密切与基层党校的联系,加快推进基层党校改革发展,提升全市党校系统整体办学能力,全面实现全市党校系统工作的整体推进、同步提升,经哈尔滨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出台《市委党校校委会成员基层党校联系点制度》,由校委会成员作为联系人,每位校委会成员与3至4所区、县(市)委党校建立工作联系点,以常态化联系、多元化沟通、典型化宣传、精细化管理为工作方式,对区、县(市)委党校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检查督促指导、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其协调解决党校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联系点设立对口联系人,原则上由基层党校常务副校长担任。

  为确保制度落地生效,每名校委会成员配备1名联络员,配合开展联系工作,要求做到“四个1次”。即校委会成员每年走访调研不少于1次,召集联系点全体职工座谈不少于1次,与联系点领导班子交换意见建议不少于1次,帮助研究协调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困难不少于1次。哈尔滨市委党校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学员管理、信息化和服务保障等部门将按照职能分工,主动研究本部门承担的业务指导工作,在校委会领导下,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推动全市基层党校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5月8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召开各组联络员会议,就该制度的具体工作目标、内容、方式等进行分析和解读,让大家明确制度执行的标准和要求,为下步工作开展指明方向。

  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

编辑: 卢丙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