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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寒假”前安全自检自查的通知
来源: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19-01-11
11
2019-01
10:01

各部、处、室:

  “寒假”将至,为确保学校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照责任清单,认真做好公共区域及学员宿舍、活动室、库房、水电设施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自检自查,确保安全。

  2、放假人员离校时要关好门窗、关闭水源、切断电源、熄灭火源。

  3、参加值班值宿的同志请按有关规定准时到位,做好值班值宿工作。

  4、请将各自办公室内贵重物品妥善收纳,如有更换门锁的,请将备用钥匙送往保卫处备存。

  5、各部门要做好本区域安全自检自查,如有隐患请于1月14日下班前以邮件形式报保卫处邮箱(bwc0451@126.com),以便统一协调整改。

  祝大家“寒假”愉快!

 

  保 卫 处

  2019年1月11日

编辑: 卢丙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