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校院概况
教学培训
科研咨政
市委党校召开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学习贯彻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
来源: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9-12-17
17
2019-12
09:34

  

  12月13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召开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副校长孙超主持会议,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施《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契机,扎实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要坚持党校姓党,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在学好用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坚持质量立校、改革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教学、科研、咨询、宣传和管理水平;要坚持从严治校,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要加强对区县(市)委党校实施《条例》指导,推动全市党校系统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贯彻落实《条例》和这次校(院)长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校(院)委会议、中心组、支部学习,以及座谈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全市党校(行政学校)系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做好传达学习、培训解读、推进落实等工作,谋划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各部门要主动对标对表,认真做好迎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条例》调研、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会议还对2019年度市直机关责任制目标迎检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机关党委(文)董建镝(摄影)

编辑: 卢丙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