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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双创基地最高奖补百万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张立馨
时间:2020-07-24
24
2020-07
07:23

近日,市工信局印发《2020年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市级以上“双创”基地将按照三档予以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其中,同一平台企业只能享受一种类型的平台政策,不得多头申报;此政策实施期内只享受一次奖补;上一年度基地运营不能亏损。

日前,《哈尔滨市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企稳岗稳就业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和《哈尔滨市推动“双创”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下发,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涉农创新创业平台4类“双创”平台给予奖补。其中,对经认定的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根据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企业户数、吸纳就业人数、提供综合服务效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实施细则》要求,申报基地应为政策期内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其中,入驻小微企业20户以上(含20户),吸纳就业人员200人以上(含200人),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两人,引入或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两家,奖补60万元;入驻小微企业40户以上(含40户),吸纳就业人员750人以上(含750人),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两人,引入或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奖补80万元;入驻小微企业80户以上(含80户),吸纳就业人员1500人以上(含1500人),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奖补100万元。

申报基地所在企业需向所在区、县(市)工信局申报,市工信局将对申报材料实施审核,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履行报批程序,并由市财政局拨付奖补资金。

 

编辑: 曲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