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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哈尔滨市党校教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
作者:
时间:2023-09-11
11
2023-09
08:48

市直及各区、县(市)委党校、干部院校,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3〕69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哈尔滨市党校教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及要求

  (一)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哈人社发〔2023〕69号文件的要求组织,资格条件按照《黑龙江省党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业绩成果等各类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中级职称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1日算起。上报业绩成果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二)各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三)强化基层单位推荐。各单位要严格履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向评委会报送的程序申报参评;应认真落实推荐工作,履行推荐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等制度,公平公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各单位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员。

  (四)专业不一致人员按《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5号)(附件3)文件执行。

  (五)论文、著作、编书、获奖和业绩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六)申请同级改职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在新的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申报人员应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评委会。

  (七)专业技术人员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教学获奖、科研获奖、课题立项除提供相关证书外,还应提交相应审批文件、获奖公示、立项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一律不予以认定。严格执行申报人员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取得资格的予以撤销,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各单位要严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完善审查程序,严肃审查纪律,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要制定有效预防、科学甄别弄虚作假行为的办法,落实申报材料审查责任制。

  (八)从今年开始,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职称统一委托我省实行属地化管理,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向相应评审委员会申报,单位所在地在哈尔滨市的,党校教师中级职称参加我市评审。

  二、材料要求及说明

  (一)单位推荐报告一份。说明推荐委员会人员构成、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及公示情况。公示情况说明须包括公示范围、公示内容、业绩情况、考核及推荐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全省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平台按照接收材料时间提前7天开通。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络平台填报、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基层单位负责通过平台审核和上报参评人员信息。

  (三)对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自动获取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无需提供证书原件(由单位负责核对);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仍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四)专业资格证书,同级改职的应将改职前的资格证和评审表一并上报。

  (五)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审查后的《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一式一份(夹在评审表的主表中)。

  (六)体现现职务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工资表。

  (七)填写《拟晋职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附件2),上报时夹在评审表主表中。

  (八)评审表主表在表的右上角用红笔标明主表字样。同级改职的须在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九)以上7项材料装入一个标准档案袋中,上报材料时单独取出,档案袋封面标明单位、姓名、拟晋职称、所报专业和联系电话。

  (十)其余评审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底需标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申报职称及专业。呈报评委会材料目录在网络平台填写完整,打印后贴于材料袋正面。

  三、呈报材料时间及地点

  呈报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7日

  呈报地点: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29号)

  评审时间:2023年10月10日

  联 系 人:王纵潮

  电 话:18545115626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

  2023年9月8日

 

 

附件1:拟晋职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2: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附件3: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4:通知

编辑: 卢丙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