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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诗茵:古罗马文明:“永恒之城”的衰落与中断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
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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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09:45

  古罗马文明是现代西方文明的一个重要源头。在今天西方的语言、建筑、法律、宗教与政治中,常常还能看到它的影子。

  相传罗马城是在公元前753年由一对孪生兄弟所建。他们在王室斗争中被弃荒野,又因母狼哺乳而生存下来。这对兄弟后来也陷入内斗,他们之中的胜利者是罗慕路斯,罗马城便因他而命名。罗马从一个意大利台伯河畔的小小城邦开始,在争夺地中海控制权的斗争中不断扩张,形成了一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帝国。如今大约有50多个国家曾经是这个庞大帝国的一部分。帝国最终没能逃过分裂的命运,以君士坦丁堡(即今伊斯坦布尔)为中心的东罗马帝国一直延续到15世纪,而以罗马为中心的西罗马帝国在5世纪时就因“蛮族”入侵而覆灭。政权的崩塌与领土的破碎却并未熄灭对帝国的记忆,还可能滋生出对新帝国的梦想。

  建造一座“永恒之城”

  罗马人最初是通过日月星辰、森林、溪流、海洋、动物来理解自然深不可测的力量。他们给希腊的奥林匹斯主神都安上拉丁名字,把他们转化为自己的神祇,负责保佑家族、城市、农事、园林、健康、生育、艺术等。罗马人在家中和神殿敬拜他们,若要成功必须求得神的帮助,向外扩张时也要借助神的名义。今天,在罗马城内仍有一座宏伟、质朴的万神庙完整地保留下来(不过它后来变成一座基督教堂,否则也无法幸存)。这是一座用火山灰石筑成的圆形神庙,圆形穹顶上有一个标志性的圆形天窗。白天的阳光可以直接射入神庙,形成曼妙的光影。身处其中便能心生对宇宙的敬畏与遐思。

  较之端庄、秀美的希腊建筑,罗马建筑更加雄伟、壮阔。希腊人喜欢在遮风避雨又相对私密的柱廊里徜徉,讨论真理与智慧;罗马人则经常在宽敞、开阔的广场和剧场里聚集。他们喜欢公开演说,最好的作家也可以成为最好的雄辩家(如西塞罗)。听众们或洗耳恭听,或欢呼呐喊,尽管他们没有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但在这样的氛围里,每个人都不自觉地化身为“罗马公民”,崇尚坚毅的品格和严肃的道德,为祖国的崇高与伟大感到自豪。其他城邦被罗马军队征服后,有些居民也可能获得罗马的公民权,承担分享相应的义务与权利。

  罗马人从希腊人那里继承了古典美的肃穆与平静,但并未超越希腊人的成就。他们更擅长工程,用大理石将罗马城建造得大气磅礴,令小亚细亚的以弗所、西亚的安条克、北非的亚历山大里亚等历史名城得到发展,还为今天的巴黎、维也纳、伦敦等国际大都市打下了根基。每个城市里几乎都有标志性的广场、市政建筑、神庙、剧场、竞技场和大浴场,还有用水冲洗的公共厕所。城市之间也有许多道路和桥梁互相联结,形成纵横交错的网络,为维系一个庞大帝国提供了便利。“条条大路通罗马”所言不虚,尽管到达偏远省份仍需经历艰难的旅程。时至今日,欧洲各地仍零星分布着一些2000多年前修建的沟渠与桥梁,如5欧元纸币背面的“嘉德水道桥”。

  罗马是一座永恒之城,也是一座堕落之城。社会的贫富差距一直很大,经济与道德经常处于混乱的状态,只有少数人能享受自由与繁华。有位罗马人试图用一则“四肢和肚子争吵”的故事来让平民和贵族实现和解。他把整个共同体比作一具身体,就算是大腿和手臂做了所有的活,它们也要依赖肚子提供干活的能量。可见,身体的每个部分——也就是社会的每个阶层,尽管它们分工不同、境遇不同,却都彼此需要,不可或缺。罗马人还擅长用喜剧作为生活的出口:先活灵活现地表现出现实的腐朽,再展示它如何分崩离析;先描画一些荒唐愚蠢的人物,再看他们如何自取灭亡。然而,这种寓言式的宽慰和喜剧性的讽刺都只能暂时性地安抚人心。

  公元前2世纪,身为保民官的格拉古兄弟发起土地改革。他们试图限制多占土地,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和城市的粮食问题,却被贵族暴民残忍杀害。罗马富人的宫殿、浴场、马匹、家具、珠宝、旅游、宴席和竞选都越来越奢华。平民感到生活无望,便无心劳作;奴隶受到的压迫最为惨重,起义此起彼伏。主动的改革与频繁的起义都无法改变不平等的现状和贫民的生存困境,而直接使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激进手段一旦形成惯性,又将对政治生态和城市生活造成极大的伤害。

  从共和到帝制的转型

  对务实的罗马人来说,追求历史的真相固然可贵,总结历史中的成功经验、考虑现实与未来的关系则更有裨益。他们喜欢描述罗马建城的过程、对外战争的艰辛和国家英雄的形象,借此来树立政治理想或展现个人抱负。

  罗马人曾与其他拉丁民族为共同防卫而结成联盟,后来他们的势力逐渐蔓延到整个亚平宁半岛,向西征服高卢后又把目光投向了地中海以东。他们在新占领的土地上进行殖民,推广拉丁文明,也期待物质的回报。罗马政府在意大利以外的欧、亚、非三洲都划定了一些“行省”,它们由总督进行治理,定期进行人口普查,以确保获得精准的税收。这些税收不但要供养行政、司法和军队系统,还要补贴首都的居民,资助各大城市的建设。对外征战的频繁、帝国版图的扩大和军队系统的臃肿令税负愈发沉重,而且征收过程中常伴随着腐败和暴力。从《圣经·新约》中可知,在犹太老百姓眼中,税吏比娼妓还要可恶。有了源源不绝的资源输送,罗马的有钱人能吃到来自地中海沿岸各地的稀有食材——火烈鸟、鸵鸟、鹦鹉,穿着来自东方轻薄软糯的丝绸,在豪华的浴场里优哉游哉,在斗兽场内寻求刺激、欲罢不能,在节日期间更是饮酒狂欢、恣心所欲。至今依然屹立在罗马的凯旋门、纪功柱和方尖碑都是帝国征服的见证。胜利归来的将军和战士要穿过高大、宽阔的凯旋门进入城内;雕刻着精美图案的纪功柱是为了纪念图拉真的“功绩”,他是把罗马帝国面积扩张到最大的皇帝;高高耸立的方尖碑是从埃及行省整块运来,装点罗马的广场、衬托罗马的“伟大”。

  真正的共同体不能只靠利益的联合与私人的庇护,还需要共同的规则。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诗人维吉尔宣称,尽管其他民族在青铜塑像、大理石雕刻、预知天体运行等方面更出色,但罗马人也有自己的才艺和使命——统治帝国的“万族之众”和制定“和平大法”。

  《十二铜表法》是最早的罗马成文法。它制定于公元前5世纪,包括人法、物法和诉讼程序,是对以往习惯法的沿袭与更新,确立了保护私有权、按律量刑、法无特例等法学原则。但它也带有极其明确的父权特征:把人分为自由人和奴隶,对他们规定不同的惩罚方式与强度;父亲可以责罚、殴打甚至出卖孩子(只要不超过3次),拥有对孩子的生杀大权。这种专制、严酷的法律可以稳定家庭关系,维持强力高压统治;还能培养服从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有助于罗马人在对外战争中凝聚力量、取得胜利,但无法让家庭得到幸福,也很难平息社会矛盾。

  管理广阔的疆域需要基本一致的法律。当既有成文法无法适用于所有案件,罗马的职业法学家应运而生。他们专门从事法律活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以供法官审判时参考。学者对制度、命令和判决进行概念化、系统化的阐述也很重要。例如,一个人借了一匹马,却把它带到了比商定好的更远的地方。这是一件小事,但从对它的讨论中可以得出一个更广泛、更精确的对“盗窃罪”的定义。在以后的裁决中便可以援引这些法律术语。在司法实践中,罗马法逐渐具备了重视理性、强调普遍性的特点。宗教、政治、道德和习惯都可能对法律产生影响,但它们并不是法律,也不应替代法律。罗马人经常谴责司法的腐败,但这至少说明他们对法律有所期待。君主作为立法者也不能专断地制定法律,并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它的约束。

  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528年开始组织编纂的《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当时西罗马帝国已覆灭近半个世纪。就像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兰西第一帝国的拿破仑等赫赫有名的立法者一样,查士丁尼也是一位能征善战的军事领袖,他从日耳曼人手中夺回了一些领土,为随后的立法行动树立了威望、积蓄了实力。“仅诉诸战争不足以拓广皇帝的权力,和平时期的善政不可或缺……而唯有法律才能实现正确良好的统治。”《民法大全》由4部分组成:《查士丁尼法典》主要是皇帝发布的敕令;《学说汇纂》是法学理论的百科全书;《法学阶梯》是用于培养专业人才的法学教材;而《新律》是对《查士丁尼法典》的增补。从这些大致的介绍就能看出罗马法具有内容广博、体系完善、理论基础扎实又实用性很强的特点。

  每一种法律都像是有自己的生命,它们可能夭折,也可能常青;可能在历史中沉寂,也可能再次复兴。在中世纪盛期,一些城邦就重新发现了罗马法的好处,如12世纪的比萨采用了不少罗马法的法律规则。而今天的大陆法系,即法、德、意、日、韩等国所采用的法律制度,都以《民法大全》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为基础。在这一法系中,法律的标准渊源是法典。司法判例很重要,但它们不是创制法律的主要方式。这是大陆法系与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的重要分界点。

  “蛮族”入侵与文明中断

  在罗马帝国首位元首奥古斯都统治期间,基督教的创始人——耶稣在叙利亚行省出生。罗马人原本相信万物有灵,基督教却笃信“一神”,这对过去的信仰体系是很大的冲击。基督教很快吸引了大批信徒,也令帝国政府感到不安。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残酷的迫害没能削弱基督教在罗马帝国中的影响,牺牲的“圣徒”反而能激励人心。312年,君士坦丁一世在米尔维安大桥战役中获胜,他认为这与耶稣基督的支持、护佑有关。皇帝的皈依令基督教摆脱了非法的地位,它们借用新宗教的力量,又积极介入教会事务,试图确立只有一位神、一个皇帝的强权政治。尽管依然存在地方性的宗教传统,但基督教成为帝国的“国教”。经由皇帝批准的教会法令自动变成帝国的法律,这有助于教会排斥异端、统一教义。罗马教会还很有存储与收纳的意识,把法令、文件、来往书信都整理存档,其他教会遇到棘手问题时便经常向它咨询,无形之中又提升了它的地位。

  日耳曼民族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原始部落,包括东哥特、西哥特、汪达尔、法兰克和盎格鲁—撒克逊等多个分支。罗马人视他们为外在的“蛮族”,在“文明世界”与“野蛮世界”之间划定了一条边界。4世纪下半叶,日耳曼蛮族受到西迁匈人的压力,常常侵扰罗马帝国的领土,扰乱公民的生活。410年西哥特人甚至洗劫了罗马城,令整个帝国震动,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冲击。神学家奥古斯丁为了回应“罗马是否被神抛弃”的问题,提出了“上帝之城”的设想来解读混乱的局势:人间不过是一段客旅,它充满争执,有可能毁于一旦;而天堂才是救赎的希望和永恒的彼岸。他还把教会说成是天上之城在地上的“镜像”,它在人间承担神圣的使命,需要得到特别的尊重。不过奥古斯丁并不是一位无政府主义者。他承认,既然基督徒仍在地上生活,就应当尊重它的制度、风俗与秩序,服从世俗的政治权威。

  476年西罗马帝国的末代皇帝被蛮族废黜,而以君士坦丁堡为都城的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庭帝国)一直存续至1453年。蛮族征服了文明的罗马,又吸收了被征服者的部分文明,基督教被用来继续维持文化的统一。无论如何,此后西欧是由许多王国、公国以及名不副实的“帝国”组成,政治版图支离破碎,直到1993年欧洲联盟诞生,才再次形成政治的共同体。古罗马文明的确给西方留下了文化与语言、艺术与宗教、思想与制度等方面的遗产,但它自身还是随帝国的覆灭而化为了历史。正因如此,14—16世纪“文艺复兴”时,才会产生重新看到古典文明的感觉。然而,即使是这次所谓的“复兴”,其实仍是借古典之名,表达一些新的文化主张。

  结语

  神祇、文学、历史、法律和基督教都是塑造古罗马文明的重要因素。罗马人创建了一个庞大、复杂、能容纳不同文化的帝国,提供了相对有序、稳定的环境,留下了精美的建筑和法律的传统,这些都弥足珍贵。但与此同时,在帝国的运行与扩张中,还是处处可见严酷、荒诞、不平等的现象。

  西罗马帝国覆灭后,古希腊、古罗马与日耳曼的特征有选择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政治上持续分裂、文化上却具有统一性的“基督教世界”。帝国的回忆与基督教的传承使西方文明维持了某种程度的整体性。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

编辑: 杜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