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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来源: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
作者:
时间:2023-12-20
20
2023-12
14:11

  组织人事处是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负责校(院)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管理等工作。目前有正处长1人、一级调研员1人、副处长3人、其他工作人员4人。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的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做好招录调转、选拔任用、调配任免、交流轮岗、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出入境备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协助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3.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量化考核管理、人员交流使用等工作。

  4.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建设规划;做好人才招聘引进,领军人才梯队、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青年专家等各类专家选拔推荐和日常服务管理;

  5.负责学校人员教育培训、学习进修、实践锻炼、考核奖惩、考勤纪律等工作。

  6.负责全校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外调政审和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查阅工作。

  7.负责学校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工勤人员资格评审、岗位聘用、技能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临时用工管理工作。

  10.负责联系协调校(院)派驻一线的驻村、包保社区等工作队相关工作。

  11.负责全市党校教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管理和评委会组建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 卢丙武